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河北省57家相关企业纳入正面清单

为全力服务保障疫情防控相关企业和项目正常生产建设及物资运输,近日,河北省生态环境厅下发紧急通知,要求将疫情防控相关企业列入环境监管正面清单,全面保障正常生产运行,对正面清单内企业不停产、不限产;对相关车辆不检查、不限行;对相关企业项目“隔空服务”,不检查、不打扰。

目前,河北省57家相关企业纳入正面清单,包括防护用品28家、消杀用品19家、医疗器械3家、关键原材料4家、医药企业3家,均为河北省疫情防控重点物资生产企业。

值得注意的是,3家医药企业均为上市公司,分别为石药集团欧意药业有限公司、石家庄四药有限公司,石家庄以岭药业股份有限公司,三家公司主要重点分别生产盐酸阿比多尔片、盐酸阿比多尔胶囊、连花清瘟胶囊。

通知要求,各地要全面保障重点企业和项目正常生产建设,对纳入正面清单的企业,全力予以服务保障,即使在重污染天气应急响应期间,也要坚持不停产、不限产、不检查、不打扰,支持企业保质扩量开足马力生产。同时,要积极对接本地工信、发改、卫生防疫等部门,对涉及疫情防控的重点企业、医疗卫生建设项目,及时纳入正面清单,全力保障正常生产运行和施工建设。

通知指出,各地要坚决保障疫情防控相关车辆畅通运输,对运送疫情防控物资、群众生活必需品的车辆以及垃圾清运车、医疗废物运转车等特种车辆,坚持不检查、不限行、不打扰,保障正常通行。同时,对其他重点用车单位,加强指导帮助和技术帮扶,督促全面建立污染防治责任制和全面达标排放承诺制,鼓励使用国五及以上排放标准的柴油货车或清洁能源、新能源车运输。

此外,通知还提到,各地要积极主动服务帮扶重点企业和项目,结合“万名环保干部进万企、助力提升环境治理水平”主题实践活动,依托污染源在线监测系统、污染防治设施分表计电系统等科技手段,组织专家开展大气污染防治集中会诊行动,指导相关企业建设健全污染防治设施、确保污染防治设施正常运行、大气污染物达标排放,切实做到有需要有服务,无需要不干扰。

标签: 河北省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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